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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省级单位2019年度机动车辆定点保险遴选保险经纪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陕西省财政厅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省级单位2019年度机动车辆定点保险遴选保险经纪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省级单位2019年度机动车辆定点保险遴选保险经纪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J-2019-000009-4
三、采购人名称: 陕西省财政厅
地址:西安市冰窖巷6号
联系人:柴老师
电话:029-8761171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联系人:王老师 刘老师
电话:029-88661361
传真:029-8866130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陕西省省级单位2019年度机动车辆定点保险遴选保险经纪服务项目1项
项目概况: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陕西省财政厅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省级单位2019年度机动车辆定点保险遴选保险经纪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用途: 为陕西省省级单位机动车辆提供保险经纪服务,服务期为2年。
采购预算: 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社保缴纳证明: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7、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资质(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书面声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2、响应文件正本中的《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响应文件副本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仅需提供复印件。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4-18 08:00:00至2019-04-24 19: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单位”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需前往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CA锁,办理流程可参照https://www.snca.com.cn/notice/show/533.html,现场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1)西安市高新三路九号信息岗大厦一层101室 咨询电话:4006369888 (2)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公寓B座一楼 咨询电话:029-88661241 (3)西安市凤城九路海博广场A座1707室 咨询电话:029-89608985 (4)技术支持:4009280095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5-06 09: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室
3、开标时间:2019-05-06 09:30:00
4、开标地点: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661361
2、开户名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高新支行
4、账 号:15000090582753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9-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