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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省农业厅

编辑:陕西中小企业服务网

浏览量:2413次

时间:

各设区市农业(农林)、畜牧、果业局(委、中心)、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财政局,韩城市农林局、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追赶超越和“五新”战略任务要求,省农业厅、省财政厅以脱贫攻坚为统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产业精准扶贫和农业现代化为重点,全面实施农业创新提升“十大工程”。为推进“十大工程”建设,结合2018年省级专项资金预算,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了2018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一村一品和休闲农业发展、主导优势产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编报质量

各市(区)农业、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结合“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抓紧组织项目征集申报工作。项目申报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体现产业项目对产业精准扶贫的引导作用,要提出带动贫困人口的指标任务,采取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劳务报酬、财政资金股份量化等多种形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同时,要按照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填报项目申报信息,不得漏项、缺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规范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要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开展,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具备条件的项目单位,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并对辖区内所报项目进行审核、论证,按照确保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拟申报项目按照《陕西省农业财政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公示,确保项目申报公开、公正。

三、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分类组织申报。凡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的,在符合项目要求和相关程序的情况下,可优先支持龙头企业申报。申报单位为省级部门(单位)的,要明确填报具体建设内容和详细支出分类明细。

(二)申报项目中符合政府采购的事项,须按政府采购程序及要求办理。

(三)财政直管县项目申报要纳入所在市区统筹考虑。企业、社会团体等要通过所在地市农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申报项目,网上申报也要通过市县农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

(四)申报工作采取网上与纸质并行申报方式,各单位要在报送纸质文件资料的同时,通过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库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xmk.sf.gov.cn)。请各单位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各1份,抄送省农业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及相关业务处室各1份。

(五)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及时审核专项资金项目库内申报项目,以免无效申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陕西省农业厅 邹艳丽 029-87321683

陕西省财政厅 邢维超 029-68936115

邮箱:nytjhc@163.com

附件:1.2018年省级农业专项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项目申报指南

2.2018年省级农业专项支持一村一品及休闲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3.2018年省级农业专项支持主导优势产业(种植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4.2018年省级农业专项支持主导优势产业(畜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5.2018年省级农业专项支持农业科技创新驱动项目申报指南

6.2018年省级农业专项支持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1日

附件1:2018年省级农业专项支持省级现代农业

产业园创建项目申报指南

为了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意见》(陕农业发﹝2017﹞86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制定本指南。

一、创建条件及建设任务

(一)创建条件

1.产业发展水平领先。产业规模基础较好,农产品加工业优势突出,园区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善,现代生产要素高度集聚,技术集成应用水平较高,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融合发展,主导产业占园区总产值的60%以上。

2.规划布局科学合理。产业园边界明晰,统筹布局规模种养、加工转化、物流仓储、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美丽乡村、移民搬迁、产业扶贫等有机衔接,发展方向明确,功能定位准确,产业配比合理,产业链条完善。

3.绿色发展成效突出。产业园注重种养循环利用,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全覆盖,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4.带动农民作用显著。产业园入园企业与农民之间利益联结机制紧密,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水平机制建立,推动区域产业扶贫精准脱贫效应明显,园区农民可支配收入原则上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

5.政策支持措施有力。产业园所在市县政策支持力度大,在用地保障、设施建设、财政支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的政策扶持措施。

6.组织管理健全完善。产业园所在县(市、区)有较为完善的建设管理及运营体制,实施融资、建设、管理、服务一体化的运行机制;各项目建设主体明晰,管理方式先进,开发运营机制灵活,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建设格局。

(二)建设任务

1.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引领区。依托资源优势选择一到两个主导产业,建成一批规模化原料生产大基地,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大集群和大品牌,产业园业态合理、品牌突出、生态良好、效益显著。

2.促进生产要素集聚,建设现代技术与装备集成区。聚集市场、资本、信息和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进农科教、产学研大联合大协作,配套组装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探索科技成果熟化应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产业园技术集成、设施先进、装备配套。

3.推进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区。构建种养有机结合、产加销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挖掘农业多种功能,推动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重构及演化升级,产业园一二三产融合互动、交叉重组。

4.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孵化区。鼓励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重点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入园创业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搭建一批创业见习、创客服务平台,产业园经营主体“双创”活力强劲。

5.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建设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加快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产业体系提档升级,推进质量兴农、效益兴农和竞争力提升,产业园示范引领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

二、申报创建数量和财政资金扶持方式

(一)申报创建数量

2018年全省计划创建1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各市(区)申报创建数量根据2015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确定,其中,总产值350亿元及以上的市(区)可申报2个,总产值350亿元以下的市(区)可申报1个,延安市和杨凌示范区暂不申报(延安市洛川县和杨凌示范区已批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超报的不予受理。

(二)财政资金扶持方式

省级财政对经批准创建的每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次性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及使用重点参照《意见》执行,鼓励市县级通过资金配套及整合资金支持产业园建设。

三、申报创建程序

申报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申报,由产业园所在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写申报创建材料,经市级农业、财政部门核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再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申请创建。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评审认定创建。经过2-3年建设,完成创建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并经考核合格正式命名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区)要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实际,按照“有边界、无围墙”、全产业链开发的发展思路,建设大园区、发展大产业,重点突出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品牌营销等;要严格按照创建条件,推荐具有产业特色鲜明、基础条件较好、品牌影响力较大、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产业园。对于有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

只有加工没有基地,或者加工企业与农民只是简单原料买卖关系的不列入;由一家企业独办,一家独大,未形成企业集群的不列入;只有规模化种养基地,但加工不匹配、加工转化能力不强、营销品牌不足的不列入;创建范围过大或过小的不列入;市县政府工作部署推进不力的不列入。

(二)请各市(区)于12月15日前将创建县(区)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产业园申报创建材料(附电子文档,文本一式8份,其中报省农业厅1份、省财政厅农业处1份,抄送省园区管理指导中心6份)于2018年2月28日前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申报创建材料包括产业园发展规划和创建方案。创建方案中应包括产业园发展现状、功能定位和思路目标、创建内容、带动农民、支持政策、运行管理机制、专项资金使用、保障措施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方面内容,并随同上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基本情况表(见附件)。逾期未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按照中省产业扶贫相关政策,对于以农业农村创新改革、绿色协调发展、一二三产融合为突破,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脱贫致富效果明显的产业园予以倾斜扶持。

联 系 人:陈鹏涛

联系电话:029-87343100

电子邮箱:chenpengtao5115@126.com



附件2


2018年省级农业专项支持一村一品及休闲

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做优做亮区域特色产业和培育壮大休闲农业,推动全省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现代化,按照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总体发展思路和目标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以完善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美丽乡村为着眼点,以促进产业升级、激发消费活力、培育发展新动能为着力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特色与休闲农业发展中的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聚焦关键环节和瓶颈问题,加快推动农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将区域特色产业和休闲农业培育成强农业、富农民、美乡村的重要支柱产业。

二、资金扶持重点、标准及使用方向

(一)农村特色产业小镇公共服务提升

支持产业特色鲜明、区位优势突出、生态条件良好、文化底蕴深厚、基础设施完备的特色产业聚集区(如:优势特色产业核心区,休闲农园、休闲农庄、休闲乡村聚集区),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延伸产业链条,融合多种业态,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功能完善的农村特色产业小镇,培育打造一村一品升级版,每个小镇申报项目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耕文化发掘,农事景观创意,特色产品开发,展销台、品牌建设及宣传推介等相关公共服务建设及安康魔芋产业建设。

(二)全省特色与休闲农业监管指导

对全省特色与休闲农业组织项目实施和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学习培训;完善全省一村一品和休闲农业统计监测体系;策划组织特色与休闲农业宣传推介活动;省级有关单位、试点县开展一村一品“四品”提升及美丽乡村素质提升文明创建行动。

三、申报要求

(一)农村特色产业小镇公共服务提升

由各市(区)农业(农林)局(委)组织县区申报,每市(区)推荐上报1个。提交材料包括: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的特色产业小镇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原件;

2.项目由县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实行招标制,县(区)要制定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

3.关于产业特色、区位优势、生态条件、文化底蕴、基础设施方面的佐证材料。

(二)全省特色与休闲农业监管指导

全省特色与休闲农业监管指导、美丽乡村素质提升文明创建活动由省级相关单位、试点县申报。

四、其他要求

(一)农村特色产业小镇公共服务提升项目须由市级农业(农林)局(委)、财政部门组织事前评审。

(二)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及特色产业小镇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原件于121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省级。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方案于2018年125日前报送。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方案经省级评审,市县修改完善后,省级给予资金扶持。

(三)每个项目县(区)须附《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意见表》及电子版。

(四)申报材料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同时抄送省发展一村一品指导中心。

联系人:李华斌     电话:029-87344961

邮箱:315813283@qq.com




附件3


2018年省级农业专项支持特色主导优势产业发展(种植业)项目申报指南


为实施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项目,促进蔬菜、茶叶、食用菌、蚕桑、中药材、粮油等特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全省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特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立足农业科技、机制、组织方式创新,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全省、协调发展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确保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为宗旨,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完善种苗繁育体系,提升种苗供应能力;加快粮油、蔬菜、茶叶、食用菌、蚕桑等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强化科技创新与示范,推行标准化生产,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加强生产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扶持重点环节和重大项目,促进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支持重点

(一)特色产业标准化示范

1.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园建设。围绕大中城市蔬菜供应,在关中和陕北建设新型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园7个,每个申报资金规模不超过150万元,重点支持棚体、附属设施、物联网等设施设备建设,发展智能农业,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

2.特色园艺作物标准化管理示范。按照突出特色、规模推进的要求,以高山冷凉蔬菜、食用菌、中药材、花卉产业为重点,全省建设10个标准化示范园,每个园申报资金规模不超过100万元,重点支持生产基地配套设施建设、物化技术应用、加工包装及冷链体系建设等。

3.绿色生产综合技术集成推广。在全省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水肥一体化、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及重大实用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等,提高特色产业绿色生产水平。

(二)种质资源利用与种苗繁育体系建设

1.蔬菜工厂化育苗中心。在关中和陕北建设(包括改扩建)蔬菜工厂化育苗中心4个,每个中心申报资金规模不超过200万元,重点支持育苗棚体、示范展示设施建设及配套机械化生产设备等。

2.菜茶种质资源开发利用。支持菜茶新品种及古茶树资源的开发利用。   

(三)茶叶清洁化加工。支持茶叶加工型项目9个,每个项目申报资金规模不超过50万元,重点支持茶叶清洁化加工。

(四)创新集成种植模式示范区建设

1.优质粮油(小麦、水稻、小杂粮、油菜)高效集成种植模式示范区建设。围绕强筋小麦、小杂粮、稻油优势区,在我省四大粮食功能区内优选17个县区,每县区申报资金规模不超过100万元。重点支持优质专用品种、科学施肥、病虫绿色防控、机械化作业等轻简化关键技术集成推广。资金主要用于关键技术环节物化补助、社会化服务补助、购置必须的小型配套设备和机具。

2.优质高效新技术引进、研究与集成。针对不同作物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支持省市农业部门、科研院校开展技术协作攻关研究,组装配套小麦、水稻、油菜、小杂粮等优质高效栽培技术模式,制定地方农业技术标准,强化宣传指导,提升优质高效集成技术的影响力和辐射范围,由省、市级农技推广部门和科研院校申报。省级申报资金规模不超过200万元;市级及有关高校申报资金规模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特色产业标准化示范

1.蔬菜、高山菜、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园建设

⑴申报蔬菜(含高山菜、食用菌)标准化综合示范项目的县区,现有设施规模须在2万亩以上,或高山菜规模1万亩以上、全县食用菌生产量须在1万吨(鲜品)以上

⑵选址合理,交通方便,水电等基础条件较好,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相结合的可以优先申报。 

⑶建设主体为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生产技术基础,组织带动能力强。

⑷建设规模大且集中连片,每个日光温室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面积不小于300亩,每个大棚标准化示范园建设面积不小于500亩,配套育苗设施10座;高山菜建设面积1000亩以上;食用菌新增生产能力20万袋以上。

⑸示范园应承担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展示和技术培训等公益性业务,能够带动周边群众共同发展。

2.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园

⑴申报中药材规范化示范园建设项目的主体,应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能够促进中药材种植业绿色发展,有中药材种植、采集、储藏技术标准;

⑵实施主体中药材种植基地面积不得低于1000亩,应具备种植中药材检测、初加工、贮存、配送、溯源等功能为一体的供应保障平台;基地应具备开展林药间作、标准种植或补植修复三大种植模式之一的试点、推广等条件。

3.花卉标准化示范园建设

⑴申报花卉标准化示范园项目的县区须是花卉苗木大县,2018年计划新建设施基地面积1000亩以上,或当年新增花卉苗木面积5000亩以上。

⑵建设主体为企业或专业合作社,选址合理,交通方便,水电等基础条件较好

⑶设施规模大且集中连片,盆栽花卉温室标准化示范园建设面积不小于100亩;特色观赏苗木标准化示范园建设面积不小于1000亩。

4.绿色生产综合技术集成推广

⑴设施农业类项目由省级相关科研技术部门及市县技术推广单位申报实施。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示范基地不少于3个,面积不得低于1000亩,铜川、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示范基地不少于2个,面积不得低于500亩。宝鸡、榆林两市申报额度不超过70万元,铜川、韩城市申报额度不超过30万元,杨凌示范区及其他市申报额度不超过50万元;省级相关科研技术部门申报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⑵茶叶类项目由省市两级茶叶技术推广单位申报,省级申报额度不超过50万元,市级申报额度不超过30万元。

⑶蚕桑花卉类项目由省级技术推广单位及市级蚕种生产或蚕桑技术推广单位申报,省级申报额度不超过40万元,市级申报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二)种质资源利用与种苗繁育体系建设

1.蔬菜工厂化育苗中心

⑴申报工厂化育苗中心项目的县区须是已有设施蔬菜基地1万亩以上。

⑵建设主体为龙头企业,需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育苗、菌种繁育技术基础,组织带动能力强。 

⑶建设总规模不小于50亩,其中蔬菜连栋智能温室面积不小于5000㎡,配套建设炼苗棚、新品种示范展示棚等设施;菌种繁育场永久性固定建筑建设面积不少于2000㎡。申报扩建项目的,须具备土地资源等扩建条件。

⑷按照企业化运作模式经营管理,愿意承担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展示等公益性业务。

2.菜茶种质资源开发利用

菜茶新品种及古茶树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由咸阳市、汉中市、有关高校负责申报。申报资金额度汉中市不超过100万元,咸阳市及有关高校不超过30万元。

(三)茶叶清洁化加工

申报清洁化加工厂的企业,原则上为西安、咸阳地区茯茶企业,要有QS认证,具备自有茶叶加工厂、自主茶叶产品品牌和营销网点,生产的成品来源于陕南茶区的原料要占到70%以上,企业年生产规模要达到200吨以上,建成的生产线达到清洁化、连续化和节能生产的要求,往年扶持过的同类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优质粮油高效创新种植模式示范

1.优质粮油(小麦、水稻、小杂粮、油菜)高效集成种植模式示范区建设

1)项目以县为单位,由县(市、区)农业局牵头申报,县(市、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为实施单位。

2)项目县要有龙头企业带动,粮油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及商品化程度较高;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完善,技术服务能力强;具有不少于50亩固定的粮油优质高效创新种植模式示范园和不少于2万亩的核心示范区。

2.优质高效新技术引进、研究与集成。本项目由省、市级农技推广部门及有关高校申报。

四、有关要求

(一)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均以县区为单位,由县区农、财两局统一编报项目实施方案。

(二)优质粮油高效创新种植模式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中要说明基础土、肥、水、种等资源条件、产量状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对提出优质高效目标和依托的新型经营主体要有具体的技术措施和工作措施,并附实施区域示意图。

(三)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须附申请承建单位的专项实施方案,并须经省农业厅、财政厅审查通过;市级部门在汇总上报辖区县级项目的同时,一并汇编上报本级项目实施方案。




件4


2018年省级农业专项支持主导优势产业(畜牧业)发展及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申报指南


为了推进我省优势特色畜牧业发展,加快畜牧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畜牧发展扶持资金落实,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实施思路 

坚持“调结构、转方式、提质量、增效益”原则,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重点,立足资源禀赋,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坚持种养结合、一二三产融合、全产业链开发,强化畜禽繁育,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创新全产业链利益共享模式,推动特色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努力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申报条件

(一)畜牧良种繁育推广。支持从国外进口良种肉羊、肉牛的核心场开展良种繁育推广。申报单位进口肉羊或肉牛基础母畜存栏2000只(头)以上,具备省农业厅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每场申报资金规模控制在300万元以内,省级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良种扩繁、开展种畜生产性能测定、购置疫病净化和其他必备仪器设备等。

(二)奶山羊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在关中奶山羊大县扶持建设1个奶山羊良种繁育基地,采取种羊场+规模养殖场(繁育场)的模式,开展奶山羊群选群育。申报县区奶山羊原种场存栏1000只以上,具备省农业厅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带动繁育场发展奶山羊2万只以上繁育基地,每县(区)申报规模控制在300万元以内。省级补助资金重点支持核心群、良种群组建,羊子鉴定,人工授精推广等。

(三)羊乳产业链主体扶持。在关中奶山羊主产区选择4个羊乳加工企业,支持企业在所在县或跨区域自建或联合养殖企业建设一批存栏基础母羊1000只以上的奶山羊标准化养殖场,每个场省级财政补助标准50万元,作为养殖场与其合作的乳品加工企业股金,养殖场参与企业利润分红,建立乳品加工业与养殖场紧密结合、利益共享模式。申报企业必须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年销售额2亿元以上。每个羊乳加工企业项目申报资金规模控制在300万元左右,由奶山羊养殖重点市组织有关羊乳加工企业申报。省级补助资金重点支持标准化圈舍改造、饲草料设施、机械购置、粪污处理及无害化处理设施等。

(四)草地资源监测。由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牵头,组织铜川、延安、榆林市及所辖县区草原(畜牧)技术推广部门开展草地资源监测,对草原面积、草地类型、植被盖度、草地生产力、草地三化、草原灾害及基本草原、草原承包等情况进行状况监测。2018年开展草地资源监测的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县申报。

(五)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保护。继续支持秦川牛、西镇牛、同羊、汉中绵羊、滩羊、莎能奶山羊、关中奶山羊、陕北细毛羊、陕南白山羊、陕北白绒山羊、陕北黑山羊、八眉猪、汉中黑猪、汉中白猪、关中黑猪、安康猪、略阳鸡、关中马、宁强矮马、关中驴、佳米驴、中华蜜蜂等列入省级地方畜禽品种保护名录品种的保种场开展地方畜禽良种保护和开发。地方畜禽品种保护项目必须由有较强品种资源保护能力、较大规模的种场实施,具有省农业厅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支持规模根据省农业厅核定的补助标准和保种能力进行申报。扶持延安市肉牛产业开发,支持1个千头肉牛养殖场,省级补助资金,重点用于良种繁育和推广。

(六)屠宰生鲜乳兽药监管

1.畜禽屠宰监管。开展肉品质量安全抽检、畜禽屠宰专项整治、执法培训和畜禽屠宰厂标准化创建,由省级有关单位、市县屠宰监管部门和规模屠宰厂申报。

2.生鲜乳奶站监管。开展生鲜乳收购奶站和运输车监督抽检、生鲜乳违禁物专项整治;开展生鲜羊乳快速检测,建设羊奶站视频监控系统。由省级有关单位和奶畜养殖重点市、县奶站监管部门申报。

3.药政医政管理。开展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及执业兽医培训,由省级有关单位申报。兽药监督执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生产企业兽药GMP认证及批准文号现场核查,天然草地中草药资源普查,购置兽药经营环节追溯设施等,由养殖重点市、县兽药监管部门及天然草地资源丰富的市县申报。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兽医人员培训,改造养殖场兽药房等,由规模养殖场申报,每市限报一个。支持兽药生产企业追溯设施购置、新兽药研发、设备更新改造、中草药种植和开发,组织全省企业参加全国性兽药大会,推介特色产品等,由取得兽药GMP书的兽药生产企业申报。

(七)技术推广及质量检测。重点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畜禽良种推广以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试点示范、牧草引种试验示范推广等。由省级有关单位申报。

三、项目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认真筛选确定项目单位。各市(区)畜牧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网络等形式公开项目建设内容、申报条件要求、补助标准和补助范围等。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县区和单位进行申报,严格审核项目申报单位条件,并进行认真评审筛选。必要时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勘验,对建设内容和投资情况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

(二)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市级畜牧、财政部门要围绕畜牧产业精准扶贫、农民增收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规划项目建设内容,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产业发展现状、项目建设思路、建设内容及布局、资金使用方案、建设期限及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项目实施主体要到场到户。

(三)切实规范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要依照省级专项资金扶持的重点,按照缺什么建什么的思路,突出重点建设环节,客观科学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切实增强项目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附件5


2018年省级农业专项支持农业科技创新驱动

项目申报指南


为推动我省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特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扎实践行省委“五新”战略任务,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引,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农业绿色发展作为重点,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空间布局、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围绕我省粮、果、畜、菜、茶等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省级转型升级示范县建设、贫困县产业脱贫,创新科研体制机制,统筹整合科技资源,研发、集成、推广一批农业绿色发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速成果转化应用,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提供重要科技支撑。

二、扶持重点和方向

(一)重大科技研发集成推广项目

以农业绿色发展为统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将绿色导向贯穿于农业发展全过程,基本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格局。加大联合攻关力度,重点在优化农业主体功能与空间布局、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产业环境保护与治理、农业生态系统养护修复等领域开展研究,尤其是农业资源环境管控、农业绿色循环低碳生产制度、贫困地区农业绿色开发、耕地轮作休耕、高效节水、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利用、秸秆和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以及农业投入品减量高效利用、绿色技术集成创新、品种选育、有害生物绿色防控、耕地污染修复、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地环境修复和农产品绿色加工贮藏等方面开展技术研发、集成,解决一批生产急需的技术难题,加快开展成熟绿色技术、绿色品种的示范、推广和应用。支持产业体系收集国内外重大信息,研究产业发展问题和方向,开展重大技术研发、农业新技术的组装集成、关键技术的破题和农技人员培训,开展贫困县对口包抓帮扶和产业技术服务等。

(二)贫困地区技术集成推广项目

支持12个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根据产业扶贫技术服务有关要求,针对贫困地区产业现状,开展产业扶贫技术的组装集成推广,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技术服务,提高贫困户的产业发展能力,全面巩固和夯实脱贫攻坚基础。

三、资金使用方向及标准

(一)重大科技研发集成推广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业技术的研发、集成、引进、示范、转化,以及体系技术组装、技术培训等。每个重大科技研发集成推广项目申报资金规模控制在50万元左右。

(二)贫困地区技术集成推广项目资金主要支持市级技术服务攻坚支援支队,开展贫困地区产业技术集成、推广及培训等。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每市申报规模控制在40万元,铜川市20万元,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各10万元。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开展贫困地区农技人员培训等情况进行申报。

四、申报条件及数量

(一)重大科技研发集成推广项目由28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所在单位、10个市级农业科研院所,省农业厅属有关事业单位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每个牵头单位限报1项。各申报牵头单位要结合自身科研优势,对照支持方向,编制项目申报书。项目实行联合攻关,每个项目协作单位不少于5家,协作单位至少有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省级园区、百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跨地区、跨部门申报优先安排。项目实行法人单位管理制和主持人负责制,由牵头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明确课题单位和人员构成、职称、分工等,主持人要求高级以上技术职称。项目实行答辩评审,竞争立项。

(二)贫困地区技术集成推广项目由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每市(区)限报1项。省级有关单位限报1项。

五、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各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项目审核推荐工作,高等院校按属地管理原则,从所在地市申报。省级单位直接申报。

(二)项目申报实行“谁推荐、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择优推荐项目,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三)所有项目申报由主持人所在单位牵头组织申报。主持人单位要与申报单位一致,应为在职人员。

(四)重大科技研发集成推广项目公务员管理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不得申报;以前已支持过的项目不得申报;个人不得申报;申报主体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得申报。各市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进行申报,超量申报不予受理。

(五)申报重大科技研发集成推广项目的单位要参照附件编制申报书,对项目的基础性、重要性、关键性进行重点描述。贫困地区技术集成推广项目申报单位参照申报书,自行编制项目文本。


附件: 2018陕西省农业科技创新集成推广项目申报书(样本)




附件


                     项目类别:


2018年陕西省农业科技创新集成推广项目

申报书(样本)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

电子邮件:

主管部门(单位):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陕西省农业厅制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农业科技创新集成推广项目申报书内容


一、立项背景及项目前景

二、项目的重要性、关键性

三、项目前期已有的软、硬件基础

四、项目整体设计,包括整体思路、技术路线和技术指标

五、实施内容,包括主要内容、实施区域、实施进度、保障措施等

六、项目主持人、参加单位及项目组主要人员简介

七、资金使用和预期效益分析

八、其他附件(合作证明、主持人职称证明、已取得的专利、证书等)


附件6


2018年省级农业专项支持现代农作物种质

资源保护与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种业发展战略,加大种业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绿色种业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种业科技创新、企业竞争、供种保障、市场监管能力,提高种业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现代农作物种业综合实力为目标,围绕贯彻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创新商业化育种机制,健全新品种试验示范体系,加快新优品种选育推广步伐,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

二、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农业公益基础保障工程(商业化育种)项目,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相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选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建设以玉米、小麦为主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优势种子生产基地。培育规模大、实力强、网络全、管理好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机构完整、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

三、建设内容

(一)商业化联合育种项目

支持商业化联合育种组合选配和商业化联合育种组合测试,形成资源集中、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商业化联合育种新模式。

1.商业化联合育种组合选配

围绕玉米、小麦、油菜和瓜菜等我省育种优势作物,鼓励科研人员和企业实质性联合。成立由育种专家负责,一家企业牵头,2-4家企业参与的商业化育种联合体,重点开展以商业化育种联合体为主体的育种材料创制、组合选配、新品系筛选等。支持组建夏玉米、春玉米、水地小麦、旱地小麦、油菜、水稻、番茄和西甜瓜8个商业化育种联合体进行育种攻关。其中:夏玉米、春玉米、水地小麦、旱地小麦和油菜育种,分别由一家牵头企业联合4家参与企业组成商业化育种联合体;水稻和番茄育种,由一家牵头企业联合3家参与企业组成商业化育种联合体;西甜瓜育种由一家牵头企业联合2家参与企业组成商业化育种联合体。

2.商业化联合育种组合测试

1)品种商业化联合育种组合抗旱性测试。根据选育绿色抗旱品种的需要,建设1个品种抗旱性测试鉴定平台,开展商业化联合育种组合抗旱性测试。主要内容为:建设试验田、实验室,购置有关仪器设备等,进一步提高品种抗旱性测试鉴定的手段和能力,筛选适宜抗旱的优良农作物品种,促进绿色品种的选育及推广。

2)绿色品种选育审定试验。在全省84个品种选育审定试验点对选育出的农作物新品种,按照品种特性和适宜种植区域进行区域和生产试验,鉴定和评价农作物新品种丰产性、稳定性、适应性、抗逆性、品质及其它重要特征特性表现和利用价值,为农作物新品种审定、农作物品种区域布局和更新换代提供依据。主要包括春播玉米、旱地和陕南小麦、水稻、马铃薯、大豆、棉花等主要农作物的审定试验、品质分析、DNA检测、考察观摩、试验资料汇总分析以及抗病性鉴定,休闲农业观光作物品种筛选基地建设等(详见附表1)。

(二)品种测试与更新换代项目

支持品种区域试验站、品种更新换代、种子质量抽样检测和小麦种子生产能力提升建设。

1.品种区域试验能力提升

按照全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布局,支持咸阳、安康、商洛和榆林1个能够承担国家和省上主要农作物审定试验任务的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区域试验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主要完善灌溉设施。

2.品种更新换代

为完成国家和我省2020年主要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的任务,设立瓜菜主推品种筛选点5个,小杂粮主推品种筛选点10个,水稻和油菜主推品种筛选点10个,优质小麦和专用玉米主推品种筛选点20个,建立全省新品种筛选网络,通过新优品种筛选试验,筛选适宜我省不同生态区推广种植的骨干品种,加快我省主要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适应农业生产多层次、全方位对品种的需求,为科学制定农作物品种区域布局指导意见提供依据。

3.种子质量抽样检测

为保证全省农作物种子质量安全,完成省级抽检任务,设立质量抽样检测项目。主要任务为完成省级下达的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样检测、辖区内种子检验人员培训等,保证农业用种安全(详见附表2)。

(三)种质资源保护和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在我省小麦种子主产区以企业为主体,以基地为依托,建设和改善仓储能力,配套种子烘干设备,建设现代化的小麦种子生产加工基地,提升小麦种子生产加工能力。开展甘薯种质资源搜集、保护和利用,设立5个优质小麦和专用玉米主推品种筛选点。完成省级下达的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样检测、辖区内种子检验人员培训等,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供种保障和市场监管等能力。

(四)现代种业发展项目

加快推进我省种业科研优势区和企业聚集区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提升我省种业科技创新、企业竞争、供种保障和市场监管“四大能力”。支持品种权交易平台提升、杨凌现代种业园区和种子交易市场等建设。支持关中夏玉米、陕南玉米、水地小麦等主要农作物的审定试验、品质分析、DNA检测、试验资料汇总分析以及小麦和玉米抗病性鉴定等。

(五)种子质量提升项目

1.转型升级和绿色技术开发

研究种业供给侧结构调整,推动种业发展转型升级,在杨凌农作物新品种示范园和富平国家区试站实施现代化种业机械设备升级及技术开发,开展绿色环保试验站试点。开展鲜食玉米、专用高粱、观赏作物和茶树品种筛选,设立优质小麦和专用玉米新品种主推品种筛选点,完成大豆、棉花审定试验。

2.种业发展基础

开展全省种子质量抽检、转基因检测和监管、信息采集、种子产供需和灾情调查、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品种审定、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和南繁科研育种等。

四、申报条件

(一)商业化联合育种项目

1.商业化联合育种组合选配

1)由农作物育种首席专家与一个企业联合牵头申报。每一个项目联合2-4家企业组成商业化育种联合体共同实施。每个参与企业要通过当地农业、财政部门进行单独申报。

2)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农作物育种首席专家由省农业厅确定。

3)首席专家与牵头企业联合、联合体内各企业与牵头企业要签订联合合同或协议。

4)玉米、小麦、水稻和油菜牵头申报企业须是在我省注册,并持有省级以上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具有较强的育种实力。联合企业须是在我省注册,持有省级以上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具有一定的育种实力;番茄和西甜瓜牵头申报企业须是在我省注册,并持有县级以上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具有较强的育种实力。联合企业须是在我省注册,持有县级以上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具有一定的育种实力。

5)商业化育种联合体组成各企业,有自己的科研人员和育种基地。

6)玉米、小麦和水稻联合体各企业近年来有通过国家或我省审定的品种,或与之联合的专家近年来有国家或我省审定的品种。审定通过的品种与申报的育种作物一致(以审定证书或审定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为准)。

7)每个商业化育种联合体只能申报一种作物育种项目,每个企业只能参加一个育种联合体。

8)牵头申报企业及其法人要做出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资金使用符合项目下达计划要求,报销符合国家财经制度的承诺;做出该企业为商业化育种联合体开展正常的科研育种工作提供所需的一切条件的承诺,做出本人和单位保证首席专家作为项目负责人独立行使职权,确保项目任务完成的承诺。  

9)商业化育种联合体中的首席育种专家、牵头企业、参与企业要相对固定,形成稳定的联合团队,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10)在上一年度承担了商业化育种项目,并且联合体中材料交换、学术交流、联合试验多的予以优先支持。

2.商业化联合育种组合测试

申报品种商业化联合育种组合抗旱性测试需具备抗旱性测试基础条件和技术能力;品种选育审定试验应主持过国家和省级品种选育审定试验和抗病性鉴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能力。

(二)品种测试与更新换代项目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承担国家或省级品种测试和更新换代能力和技术力量。

3.具备开展国家或省级品种测试和更新换代基础条件。

(三)种质资源保护和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1.具备种质资源搜集、保护和利用能力。

2.小麦种子生产加工由具备基础条件,财务状况好,有能力实施的企业承担。

3.质量抽样检测和品种更新换代须具备承担国家或省级质量抽检、更新换代能力和技术力量。

(四)现代种业发展项目

1.在我省种业科研优势明显、企业聚集区实施。

2.由牵头单位组织,参与单位联合申报。

3.具备品种权交易平台基础和相应技术力量。

4.主持过国家和省级品种选育审定试验和抗病性鉴定,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能力

(五)种子质量提升项目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单位。

2.具备组织开展省级种子质量抽检和转基因检测能力。

3.具备实施市场检查和案件查处的资格。

4.具备组织品种测试、审定的能力和技术力量。

5.具备开展南繁科研育种的基础条件和能力。

五、相关要求

(一)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组织申报和审核,不得随意增减项目数量;认真审查项目单位申报条件,确保项目申报单位在资质、资金、技术力量等方面符合项目申报要求,审核和推荐的项目及申报单位在全省或本区域现代种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二)鉴于品种更新换代工作的连续性,各市要依据2017年度项目考核结果,对项目执行较好的单位,在2018年的项目申报上继续给予支持。企业申报种业项目,必须通过企业注册所在地农业、财政部门进行申报,否则不予受理。

(三)每个项目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市级农业行政部门要做好项目筛选和推荐把关工作,不得推荐一个项目单位申报两个以上项目。


附表:1.绿色品种选育审定筛选试验项目任务分解表

2.省级种子质量抽样检测项目任务分解表






附表1

绿色品种选育审定试验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持单位

承担任务

1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关中夏玉米、陕南玉米、水地小麦的审定试验、品质分析、DNA检测、田间观摩鉴定、试验资料汇总分析,以及小麦和玉米抗病性鉴定等

2

咸阳市农科院

旱地小麦审定试验、品质分析、DNA检测、田间观摩鉴定、试验资料汇总分析等

3

榆林市农科院

陕北渭北春播玉米审定试验、马铃薯试验、品质分析、DNA检测、田间观摩鉴定、试验资料汇总分析、抗病性鉴定等

4

汉中市种子管理站

水稻、陕南小麦审定试验、品质分析、DNA检测、田间观摩鉴定、试验资料汇总分析、抗病性鉴定等

5

韩城市种子管理站

休闲农业观光作物品种筛选基地建设

6

陕西省种子管理站

大豆、棉花品种审定试验,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田间观摩鉴定,试验数据分析,抗病性鉴定,品种初审和审定等


附表2

省级种子质量抽样检测任务分解表


序号

市(区)

承担任务

1

西安市

抽查样品70-100份、培训检验人员50-100

2

渭南市

抽查样品70-100份、培训检验人员50-100

3

咸阳市

抽查样品70-100份、培训检验人员50-100

4

宝鸡市

抽查样品70-100份、培训检验人员50-100

5

汉中市

抽查样品70-100份、培训检验人员50-100

6

安康市

抽查样品50-80份、培训检验人员40-80

7

商洛市

抽查样品20-40份、培训检验人员30-60

8

铜川市

抽查样品20-40份、培训检验人员25-50

9

延安市

抽查样品20-40份、培训检验人员25-50

10

韩城市

抽查样品20-40份、培训检验人员15-30

11

榆林市

抽查样品70-100份、培训检验人员50-100

12

杨凌区

抽查样品20-40份、培训检验人员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