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陆陕西省中小企业政策信息发布平台
关于印发《2018年陕西省省级军转民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
(一)民用航空产业:重点支持大中型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水陆两栖飞机、旋翼机、无人机、航空发动机,机载设备和系统、关键零部件及航空新材料;飞机零部件、发动机零部件、机载设备和系统等产品的转包生产;飞机改装和维修,飞机飞行模拟器、试验系统,机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和系统,机场地面设备等项目。
(二)民用航天产业:重点支持新一代航天运载动力,空间有效载荷,空天地宽带互联网系统,民用空间站设施,卫星(应急)移动通信、卫星数据传输与处理应用,卫星导航、测绘、遥感等设备与系统,卫星地面应用产品,探空火箭、粉煤灰加工利用设备、薄膜材料、碳/碳复合材料、特种泵阀、双金属复合管、印刷包装机械等航天技术应用等项目。
(三)装备制造产业:重点支持燃气轮机,先进轨道交通配套装备,自动化成套设备、工业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3D打印技术及装备、智能交通系统、新型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工业控制系统,伺服电机及驱动器和减速器、智能工程机械、智能家电、智能照明电器、可穿戴设备等智能装备,碳捕集系统、脱硫脱销系统、垃圾发电设备等绿色环保及新能源装备项目,船舶发动机、原油发电机组、船舶消防系统等海洋工程装备,以及汽车及零部件、电力电器产品、工业泵阀、制冷设备等传统优势产品技术改造等项目。
(四)电子信息产业:重点支持通信导航设备、雷达设备、电子信息设备、光电仪器、微计算机、集成电路及专用装备、封装测试、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材料,北斗导航、移动终端、功率器件等芯片、以及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应用等项目。
(五)新材料和特种化工产业:重点支持高性能膜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及制品、钛合金材料及制品、显示材料、工程塑料、特种金属功能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复合材料、超导材料、纳米材料、石墨烯、陶瓷基复合材料、光电材料及器件,精细化学品、新型制冷剂、纤维素及其衍生物、民用爆破物品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系统等项目。
二、支持范围
(一)军转民高新科技成果就地转化项目;
(二)军民融合产业化项目;
(三)军民融合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项目;
(四)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等。
(五)我省与有关中央军工集团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中的重点项目和省内军民融合产业联盟成员单位实施的重点项目。
三、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的安排采取股权投入、贷款贴息或补助方式。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二)项目符合中省产业政策,符合当年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和重点领域。
(三)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在陕西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申报项目必须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四)申报军转民高新技术成果就地转化项目,军民融合产业化项目、军民融合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项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申报重大项目的总投资应不低于1亿元。
(五)项目实施单位运行机制良好,责任清楚,目标明确具体,实施方案可行,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和较强的资源统筹协调能力。
(六)项目产品相关技术已取得重要突破,市场前景较好,对地方经济发展带动作用大。
五、申报资料
(一)《2018年陕西省省级军转民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2018年陕西省省级军转民专项扶持资金项目汇总表》、《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见附件1、2、3);
(二)项目简介。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格式见附件4;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由资质单位或项目单位编制)。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承担单位,企业基本情况,上年度生产、销售情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资金筹措及来源,建设期及地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项目主要形象进度,经济、社会效益等;
(四)上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五)企业(机构)法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六)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证明材料。自有资金证明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截至2017年8月30日的自有资金证明,项目总投资大于企业资产总额或2016年营业收入50%以上的项目,需提供具体筹资证明;
(七)申请支持范围中(一)、(二)、(三)类项目的单位要提交以下材料:
1.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批复或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2.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复印件);
3.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适用于需新征用地的项目);
4.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项目);
5.项目申报单位加盖公章的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决策机构同意股权投入的承诺书(具体政策见《陕西省省级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股权投入管理办法》(陕政办发〔2014〕29号));
6.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项目,须提供申报单位贷款卡编码、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已发生贷款的须提交“银行进账单”或“借款凭证”(复印件)。
(八)申请支持范围中(一)类项目还需提交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省级以上部门组织)或发明专利证书,成果转让协议或合同,成果转让及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九)项目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及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六、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中、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其它在陕单位项目直接向省国防科工办、省财政厅申报。
(二)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和工业技术研究院所属军民结合企业项目通过各基地和工研院向省国防科工办和省财政厅申报。
(三)申报支持范围(一)、(二)、(三)类项目的单位应认真填写《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并按规定对绩效目标进行考评。
七、注意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申报资料应完整、准确,按照本指南第五项内容顺序装订申报资料,编制目录页码,A4纸质胶装,勿附带塑料拉杆等封皮,资料侧面应印写申报单位及项目名称。
(三)项目申报单位必须通过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xmk.sf.gov.cn)申报。
(四)申报项目整套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一式四份报送省国防科工办航空产业促进处,项目资金申报文件纸质(红头文件)及申报材料电子版(含各类资质扫描件)分别报送省国防科工办航空产业促进处和省财政厅经建处。相关表格请登陆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网站下载。
(五)联系方式
1.省国防科工办航空产业促进处:
李晓琦 电话:029-85735565
崔 甜 电话:029-85735658
付延鹏 电话:029-85735674
2.省财政厅经建处:
李平产 电话:029-68936104
附件:1.《2018年陕西省省级军转民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
2.《2018年陕西省省级军转民专项扶持资金项目汇总表》;
3.《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
4.项目简介格式。
2018年陕西省省级军转民专项扶持资金
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申报单位: ( 盖章 )
项目联系人:姓名: 手机:
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资料目录
1.2018年陕西省省级军转民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
2.2018年陕西省省级军转民专项扶持资金项目汇总表
3.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
4.项目简介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报项目所需附件
指南附件下载:附件1、2、3申请表、汇总表、绩效表.xls